湖北严肃查处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领
发布时间:2025-12-29 10:08
12月28日,湖北省委、省政府通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移交情况。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进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024年8月20日,通报湖北省检查情况。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提出要求,要求认真排查,明确责任,依规依纪处理。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长江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坚决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环保检查反馈问题,坚决捍卫“两个创建”,决心以实际行动实现“两个维护”。经调查核实,按照《中国共产党责任条例》等有关规定,对74个责任单位、18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厅局级干部19名,县处级干部50名,乡镇级人员116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劝诫78人,责令书面检查33人,批评教育14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湖北追究185人严重责任。图为责任图。一、针对洪湖水环境和生态状况持续恶化的责任情况,荆州市、潜江市及相关部门关心洪湖生态保护和管理工作。他们决心不够,采取的措施不激烈,行动缓慢。流域规划洪湖基础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协调落实不到位,导致洪湖流域存在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生态修复工程和疏浚工程未按要求实施、洪湖流域内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经调查核实,荆州市委、市政府、荆州市政府责令使用和城市更新局、荆州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水利湖区局、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监利市政府、洪湖市政府进行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责令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原荆州市委书记吴进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纪罪,应受到党纪处分。立案审查,一并处理;党纪处分本来应该是时任荆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周志宏,因为他也有嫌疑d 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市长项斌受到警告处分;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张胜勇给予警告处分;时任荆州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新波受到批评教育;沙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荆州市副区长唐华受到批评教育;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监利镇政府责令党组成员、副镇长刘军军进行书面检查;万迎荣 时任省住建厅城建处处长城乡建设,受到提醒;荆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邓英军(退休)受到批评教育;责令荆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周长军进行书面检查;荆州市委农业办主任、党组书记、市农业局农村处处长杨从国受到提醒;欧阳金旭主任建议并处理;时任监利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石团方受到提醒和质问;时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淼给予警告和处分(包括对大气污染反弹问题严重的责任);责令洪湖市委常委、市委常委周志虎进行书面检查;时任洪湖市政府党委委员、副市长万凯提醒道;提醒时任洪湖市水利湖区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湖市退役办副主任朱正武受到批评教育;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处长、二级巡视员何念华给予警告处分;省农业农村厅渔业管理处原处长叶建刚(退休)给予警告处分;前副主任省林业局、一级巡视员黄德华(退休)提醒并处理;责令省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主任周卫平进行书面检查;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海燕建议处理;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发云(退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卡福尔党委书记、荆州市水利湖区局局长郭凤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荆州市水利湖区局党组成员、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吉士贾振忠代理此案;责令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先平作出书面检查节;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处长刘峰指导;时任省水利厅湖泊处处长刘英平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此外,还有33名乡镇级及以下干部被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4人,给予行政记过2人,给予警告1人,给予警告14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 2、针对部分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尚存不足、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天门市、恩施市等水务、住建部门对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他们对解决已知问题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人周围水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落实不严格、不现实。武汉市黄陂区未履行水污染治理责任,后湖、老泵站河综合整治工程推进缓慢,导致老泵站河及与后湖相连的渔场河道等水体长期黑、低红。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空白点,生活垃圾直接排放,形成清晰的污染区。仙桃市、天门市、恩施市污水管网检查整改不到位。管网混杂错接,缺陷明显,导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需要对水进行生化处理。氧气n浓度低。经调查核实,责令武汉市黄陂区委、区政府、孝感市孝南区委、区政府、恩施市政府、武汉市黄陂区水务湖务局、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工委、办公室、仙桃市住建局、天门市住建局、恩施市住建局进行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何建文被责令书面检查;武汉市黄陂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张进被责令书面检查;彭斌 武汉市黄陂区政府党委委员、副主任区长、项某被责令书面检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陂区水务湖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尤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陂区水务湖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志毅被警告正视;武汉市黄陂区蛇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黄志新被警告正视;并对当时的武汉市生活污水超溢指令予以警告处理。排纠专案组组长朱久胜对教育处理进行批评教育;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夏其勇责成区政府主任、区委书记进行书面检查;责令当时的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任张章全员进行书面检查;时任孝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孝感市副区长吴化国给予警告处分;孝感市孝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郭红艳指导;时任孝感市孝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孝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劲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项子明 时任省委副书记f 恩施市委、市政府市长责令书面检查;对仙桃市党组书记、住建局局长王新军给予批评教育;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温仁军;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温仁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董晓明提醒;乡镇级及以下干部18人也有责任,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7人,警告9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三、关于生态责任情况武汉市及神农架林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的自然灾害。武汉市、神农架林区及相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规划滞后、监管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武汉消费区布局不够完善,仅剩3个建筑垃圾处理场,接收辖区16个区(含开发区)中6个区的建筑垃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未办理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城管部门账目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2021年,神农架林区102个建设项目尚未建立管理台账目前,只有一家单位编制并提交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木鱼镇等地堆放建筑垃圾,占用生态保护区。武汉市黄陂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占用优质农田。督察到达时,湖北省13个市州中的15个、3个直辖市和神农架林区未按规定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方案。经调查核实,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被责令市政府、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佛足岭街道党工委、办公室,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党委、政府,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党委、政府,神农架林区木鱼镇党委、政府,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局、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将进行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责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原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巡视组王春生(退休)正如警告的那样;武汉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方明(退休)被责令书面检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四级调查员陈丕宇受到警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办事处人武部主任王伟利受到警告;责令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国强(退休)进行书面检查;武汉市黄陂区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熊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神农架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兴忠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 J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华(退休)受到警告处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受到批评教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处处长侯继光提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处四级调查员陈劲松被责令书面检查;同时问责的乡镇级及以下干部16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提醒4人,并给予批评教育。四、关于部分地区大气污染严重上升的责任情况,武汉、宜昌、黄石、吉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天门等地区及有关部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视不够,污染防治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够。黄石市、黄冈市“两高”项目建设审批参差不齐,审批前建设问题未得到调整。荆州市“两高”项目没有根据需要制定有效的缓解方案。检查人员到达时,湖北省8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中有5家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荆门、黄冈、天门三市的6家企业建有8条粘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线,技术和生产设备落后,未按要求拆除。武汉、宜昌、荆门、咸宁等地有8个汽车尾气检测机构g 存在造假问题。荆州、孝感市两家公司的自动追踪数据存在失真、不准确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青山区分局、蔡甸区分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分局,黄石市西塞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大冶特钢有限公司党委、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政府、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人民政府、门市生态环境局沙洋县分局、荆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所中心、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武穴市发展改革局、武穴市科技经济信息局、黄梅县科技经济信息局、浠水县发展改革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天门市经信局进行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时任武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胡亚波受到批评教育;时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泽发被责令书面检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党震被责令对其进行书面检查在;时任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忠宁受到批评教育;时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钱乔书面检查;责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于世伟书面检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第六大队党组成员们发出命令。 (青山)专职副大队张文胜批评教育和处理;责令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党组成员、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第八大队(蔡甸)专职副大队长李建桥进行书面检查;对湖北新冶钢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国忠给予警告处分;责令江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梁实对邢某进行书面检查;时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旭龙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淼受到提醒(共同负责)或洪湖水环境和水生态条件持续恶化);时任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宁受到提醒。此外,还有49名乡镇级及以下干部被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3人,给予记过1人,给予警告25人,责令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10人。上述四个问题反映出,我省还存在地方、单位和党员干部不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等遗留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普遍举报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举一反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区情况。我们以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决心传承“一江清水东流,一库清水北送”的政治责任。我们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重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标准、监控进度、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深入推进长江保护,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推进减碳、减排、绿色扩张、增长,持续调整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加快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整体提升中心承载区域生态承载力。全省各级巡视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责任,坚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把监督纠正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确保善治湖北相衔接。人与自然共存的地方和谐地。 特别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如有的话,包括图片或视频)由谷自媒体平台“网易账号”上传发布,可使用。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如有,包括照片和视频)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网易号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