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12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北京2号通知》,12月2日)。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资料图)。 《通知》明确,为更好满足居民严格住房需求和各类改善性住房需求,住房限购政策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一是放宽非北京居民购房条件。社会保险或个人纳税期限非京户购买五环以内商品住房由目前的“3年”缩短为“2年”;对于非北京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现行的“2年”将改为“1年”。二是支持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在五环内购买另一套商品房,即:北京多子女家庭可在五环内购买三套商品房;非北京多子女家庭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税两年,可购买五环以内的大二商品房。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上不再区分首次住房和第二次住房。根据北京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要求,结合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商品房个人利率水平。有关住房贷款相关业务,请联系经办银行具体咨询。 《通知》明确,公积金将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并仅确定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通知》还提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房地产投资效率,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办法土地招拍挂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由市级审批调整为区级备案。